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17-03-27 08:58 广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缴交考试费
考试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考试费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3日8:00—5月12日17:00。
四、考试
全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实行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评卷。
(一)笔试考试科目及时间
1.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查询(2017年5月下旬)
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根据报名系统平台提供的考试成绩在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告栏进行公布。
(三)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提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加分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照顾加分项
1.教龄加分。按工作满一年1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每增加满一年递增1.5分来计算(例如第1年1分,第2年2.5分,第3年4分……)。被清退代课人员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以被清退的时间为准。具体分值如下:
1年→1分 11年→16.0分 21年→31.0分
2年→2.5分 12年→17.5分 22年→32.5分
3年→4.0分 13年→19.0分 23年→34.0分
4年→5.5分 14年→20.5分 24年→35.5分
5年→7.0分 15年→22.0分 25年→37.0分
6年→8.5分 16年→23.5分 26年→38.5分
7年→10.0分 17年→25.0分 27年→40.0分
8年→11.5分 18年→26.5分 28年→41.5分
9年→13.0分 19年→28.0分 29年→43.0分
10年→14.5分 20年→29.5分 30年→44.5分 ……
2.学历加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加分(党校系列的学历除外):大专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同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多加0.5分。学历的取得截止至报名之日。
3.专业技术职务加分。获得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的加5分,获得教师系列助理级职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的加3分。职称的取得截止至报名之日。
4.计生加分。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加2分,农村双女户者的加1.5分,父母双方均可同时享受加分。
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须卫计局认证,没认证的不予以加分。
5.荣誉加分。获奖证书必须是在原代课期间内取得。①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②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体卫艺先进工作者、勤工俭学先进工作者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室(教科所)组织的讲课比赛获奖者:县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3分;市级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6分,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奖的每次加0.9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同类奖项,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验证,并现场确定加分,逾期不再加分,以上2—5项加分均应验证原件后留复印件存档备查。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将核实后的考生加分进行公示7天,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4月19日,对加分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4月19日前向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秘书科书面提出,由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组织人员共同核实。逾期不提出的,不再给予办理。
责任编辑: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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